烟草风絮梅子雨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小说中文网www.wolfanddiva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第二十六章 维桢悚然,欲转身离去,有什么东西悄无声息地贴在她身后

饭桌上气氛颇好。

维桢胃口还可以,喝了整整一碗汤,沈飞欢喜极了。德洛莉丝是个健谈之人,维桢不时搭几句话,餐桌上三人相谈甚欢。快散席的时候德洛莉丝出去了一趟,回到饭桌上便神色有异,言谈间更是前言不搭后语,后来半道上说有急事需要处理,就与沈飞维桢分道扬镳了。

各自应付完下午的课,沈飞接维桢一同吃过晚餐,将她送至晚间选修课的教学楼前,吩咐道:下了课之后,在这里等我来接你。今晚多米尼克是东道主,在酒吧定了大包间。晗熙他们几个抱怨久不见你面了,请你移一移玉步。宝贝儿,等会换上那条石榴红的裙子让我瞧瞧。那是一件牌子奢侈的黑色亮片刺绣香根鸢尾的小红裙,沈飞亲自挑的,知道小丫头偏好花卉刺绣工艺的衣物。果然维桢一见之下就喜欢得很。

沈飞只恨找不到由头去对维桢好,但凡是她想要的,莫不绞尽脑汁寻了来讨她欢心。偏偏维桢的性子与其母如出一辙,清心少欲,对什么都淡淡的,既不在意装扮,又不重视黄白之物;生活上虽然讲究细致洁净,却从来不追求奢华,看似什么都可以将就,其实内里什么都不放在心上。

维桢在食物上比较挑剔,亦不过是些寻常的精致小吃食,她在物质上对沈飞连半点要求都没有过。

沈飞上次特地定了一枚名家手工制作的2克拉萨诗法雅宝石戒指安多利亚星区十分崇尚古琧斯文化,近年来更兴起了用戒指求婚之风;珍而重之地揣在怀里,打算回到学校俩人独处时送给她。谁知在吧里喝高了,身边的维桢又桃腮微红,风娇水媚,心里一激动就把戒指掏出来套到她手指上。

维桢双眉一蹙,直接拿下来塞回他手里,摇头如捣蒜地嘟囔:我不要,我不喜欢戴戒指。爸爸以前买了个醉黛缇宝石的给我,洗澡时手上一甩,直接就把戒指摔进马桶里,吓得我再也不敢在手指上戴饰物了。当着一干好友的面,沈飞脸都气绿了,戒指是随便乱送的么,这臭丫头是真不懂还是故意不肯接受?

蒋晗熙笑得登时将嘴里的酒喷到对面的人脸上。

其实维桢并不讨厌那枚戒指,女孩子嘛,都中意亮晶晶的小饰物,她只是心里有些抵触。拿人的手软,她没想过会与沈飞发展到谈婚论嫁的阶段,物质上的牵扯自然越少越好。

维桢皱了皱眉头对沈飞道:你知道我不喜欢蒲吧的。

维桢有一回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其他类型推荐阅读 More+
斗罗:被读心后,成为千仞雪玩伴

斗罗:被读心后,成为千仞雪玩伴

于清晏
沈诺诺从蓝星穿越斗罗,认千道流为爷爷,成为武魂殿的大小姐。 沈诺诺:嗷,既然穿越了,就让本小姐来拯救武魂殿的命运吧! 但久而久之,她发现武魂殿的人似乎都能知道未来走向? 千仞雪:“我以后竟然会为了利益出卖鬼菊?九岁时还被派去天斗皇室潜伏?” 比比东:“这家伙怎么老跟我抢小雪!” 千道流:“我可不喜欢波赛西啊啊啊!” 青鸾斗罗:“诺诺这孩子真有趣。” 光翎斗罗:“我一箭竟射不死玉小刚?” 鬼魅:“什
其他 连载 36万字
穿书末世:拯救我的反派大佬

穿书末世:拯救我的反派大佬

安舞蝶
江辰是安星超级喜欢的小说人物,一直没有时间追的书,终于等到高考结束,熬夜追到了大结局,但自己喜欢的角色,却被作者写死了。 安星无比的气愤,又无比的心疼。 * 江辰作为末世文中残忍嗜血的反派人物,身世凄惨可怜,爹不疼娘不爱,孤僻阴沉,不曾被这个世界善待过,帅惨强,为了烘托男女主,而被写死了。 这让安星意难平~ * 待安星睡一觉醒来,就莫名的穿书,且自己最喜欢的反派人物江辰,就是自己的同桌。 内心发出
其他 连载 42万字